財政部解讀優化延續部分稅費政策:紓困小微企業支持科技創新,預計全年減負4800億元
3月31日,國新辦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介紹優化完善部分階段性稅費優惠政策。
3月24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延續和優化實施部分階段性稅費優惠政策。主要包括:一是為激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更好支持科技創新,將符合條件行業企業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的政策,作為制度性安排長期實施;二是為支持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展,將減征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部分的所得稅政策,實施至2024年底;三是為支持穩就業,將降低失業和工傷保險費率,延續實施至2024年底;四是為支持國內煤炭安全穩定供應,將煤炭的進口零關稅政策延續實施至2023年年底。五是為促進物流業健康發展,將物流企業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政策延續實施至2027年年底。六是為減輕用人單位負擔,將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優惠政策延續實施至2027年年底。
財政部副部長朱忠明在國新辦吹風會上表示,這些延續和優化的稅費政策,保證稅費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支持保市場主體、保居民就業;深入實施科教興國戰略和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大科技創新支持力度;支持煤炭安全穩定供應,保障國家能源安全;支持降低物流成本,建設高效順暢的物流體系。這次延續和優化的六項階段性稅費優惠政策,預計每年能為企業和市場主體減負達4800多億元。
朱忠明表示,下一步,將按照積極的財政政策加力提效的要求,綜合考慮經濟結構調整和助企紓困的需要,圍繞制造業的高質量發展、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等,研究強化政策供給,助力實現經濟運行整體好轉。
部分紓困小微企業政策延續至2024年底
朱忠明表示,當前,外部環境動蕩不安,世界經濟增長乏力,全球貿易受到沖擊。我國經濟恢復基礎尚不牢固,需求收縮、供給沖擊、預期轉弱三重壓力仍然較大。應對這些風險挑戰,需要加大財政的宏觀調控力度。既要助企紓困,對穩定宏觀經濟有一定支持力度,又要考慮財政可持續,并與財稅體制改革相銜接。
這次稅費政策延續和優化中,很重要的內容在于支持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從1、2月份PMI數據來看,大型企業恢復較快,小微企業生產經營狀況恢復較慢。當前,抗風險能力較弱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確實需要休養生息。
“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是我們發展的生力軍,也是就業的主渠道。發展好小微企業關系到經濟的平穩運行和就業的穩定”,朱忠明表示。
朱忠明介紹,今年支持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政策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幾項:一是優化完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所得稅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對小微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保持相關優惠政策的銜接協調,同時對個體工商戶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在現行優惠政策基礎上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二是將小規模納稅人的增值稅征收率降至1%。三是對月銷售額10萬元及以下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四是對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分別實施5%、10%的增值稅加計抵減。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失業保險司司長桂楨表示,這次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延續了以前的政策,并決定延續20個月到2024年底。此次延續實施降費率預計年均減負約1800億元,不分企業性質、不分行業,包括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在內的各類市場主體將普遍受益。
中央財經大學財稅學院教授白彥鋒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紓困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稅費優惠政策延續到2024年底,是因為今年經濟依然面臨下行壓力,尤其是出口壓力較大,如果稅費政策一年一年延長,這種預期性和穩定性會受影響。直接延續到2024年底,有利于穩定市場信心,重點支持量大面廣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對于穩經濟穩就業都是有好處的。
白彥鋒進一步指出,近些年我國實施大規模減稅降費,稅收收入占GDP比重從2018年的17%下降到2021年的15%。繼續大規模減稅降費空間在收窄,要考慮政策的可持續性和財政的可承受能力。當前,大規模減稅降費政策的邊際效應在遞減,國民經濟也在逐步好轉,財稅政策也需要逐步正?;?,該延續的要延續,該清理的要清理,通過營造穩定的政策環境,更好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
企業研發加計扣除轉為制度性安排
近年來,圍繞支持企業加大研發投入的稅費政策不斷推出,在既有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的基礎上,還實施了集成電路和軟件企業所得稅的優惠,加大了先進制造業增值稅留抵退稅力度,對技術成果投資入股實行分期納稅或者遞延納稅,出臺鼓勵企業投入基礎研究的稅收優惠政策等。
面對外部產業鏈不穩定、我國關鍵技術卡脖子的現狀,切實推進科技創新戰略,推動產業轉型升級,是一項長期工作。近年來,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的比例、政策覆蓋面等都在不斷擴圍。比如,2021年和2022年將制造業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分別提高至100%;將外聘研發人員的勞務費、專家咨詢費以及研發直接相關的差旅費、會議費等納入到加計扣除范圍,并取消了企業委托境外研發費用不得加計扣除限制;允許企業自主選擇按半年或者前三季度提前享受加計扣除優惠,讓企業盡早享受減稅紅利等。
朱忠明表示,實施研發費用的加計扣除,是科技創新政策體系中一項十分重要的普惠性政策,就是對企業符合條件的研發費用,在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允許再按一定比例在稅前多扣除,從而減少企業的應納稅額??偟膩砜?,研發費用的加計扣除政策實施效果明顯,市場反響良好,對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發揮了積極作用。
朱忠明表示,將符合條件行業企業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由75%提高到100%,作為制度性的安排長期實施,一方面,使其他符合條件的行業企業,與制造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保持一致,進一步加大了科技創新支持力度;另一方面,這個政策作為制度性的安排長期實施,沒有設置實施期限,有利于穩定市場主體的預期,提振企業創新發展的信心。
白彥鋒表示,我們當前推進高質量發展,要提升科技核心競爭力,需要企業加大研發投入,但是研發投入有一定風險性,通過對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制度化,有利于分擔企業創新風險,并鼓勵企業更好地創新。
此外,今年要重點保障的能源安全等事宜,也有稅費優惠政策保駕護航。原定于今年3月底到期的煤炭進口零關稅政策進一步延續到今年年底。
朱忠明在回應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提問時表示,當前,能源市場不確定、難預料的因素仍然較多,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認真研究了國內發展需要和煤炭市場供需變化等因素,按程序決定自4月1日至今年年底,繼續對煤炭進口實施零關稅。具體而言,能發揮三方面作用:煤炭價格目前還處于歷史相對高位,政策延續有利于降低用煤企業的進口成本;我國能源結構以煤為主,進口煤炭在國內煤炭消費中占有一定比例,政策延續有利于使用進口資源補充國內供應,擴大煤炭進口,支持國內煤炭穩定供應;政策延續有利于促進煤炭的國際市場競爭,實現煤炭進口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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