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震部門統一發布地震預警信息
中新網北京3月24日電 (記者 杜燕)北京市規范地震預警信息發布與應急處置,地震部門統一發布地震預警信息,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發布預警信息,不得編造和傳播虛假地震預警信息。北京市若發生震級4級或烈度5度及以上的地震會發布地震預警信息,收到地震預警信息以后,廣大市民要保持沉著冷靜,通過圖片、燈光報警、聲音報警、語音提示,正確辨識地震預警信息,結合所處的環境采取相應的避險措施。
《北京市地震預警管理辦法》于3月1日正式施行。今天,北京市召開新聞發布會全面解讀《辦法》立法特點和主要內容等。
北京市地震局副局長、新聞發言人劉桂萍在發布會上表示,《辦法》所稱地震預警,是指地震發生后,通過地震預警系統自動快速生成預警信息,利用不同種類的地震波以及與電磁波之間的差異,向可能受到地震破壞和影響的區域提前發出警報的行為。
她指出,北京市健全地震預警的工作體系,加強地震預警系統的規劃與建設。統一信息發布。市地震部門統一發布地震預警信息,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發布預警信息,不得編造和傳播虛假地震預警信息;規范信息內容。地震預警信息包括地震發生時間、地震震中、震級、地震波到達時間、預估地震烈度等;暢通播發渠道。廣播、電視、互聯網等媒體和通信運營企業應當建立自動播發機制,在接收到預警信息后自動、無償向社會公眾播發地震預警信息;強化應急處置。市、區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接收到地震預警信息后,應當按照地震應急預案做好地震應急處置工作。人員密集場所和可能引發嚴重次生災害的工程,其經營單位或者管理單位接收到地震預警信息后,應當按照制定的地震預警應急處置預案,立即采取相應避險措施。
同時,北京市加強宣傳演練。各有關單位應當結合實際開展地震預警知識宣傳教育和必要的應急演練;各類媒體應當開展公益宣傳活動;市地震部門和區地震工作主管部門應當向社會公眾宣傳普及地震預警知識,指導、協助、督促有關單位做好地震預警知識的宣傳教育和地震應急演練工作。
北京市地震臺副臺長馬士振在發布會上表示,北京若發生震級4級或烈度5度及以上的地震會發布地震預警信息,收到地震預警信息以后,廣大市民一定要保持沉著冷靜,通過圖片、燈光報警、聲音報警、語音提示,正確辨識地震預警信息,結合所處的環境采取相應的避險措施。
他介紹,紅色預警,有破壞性地震發生,預警終端所在地預估烈度達到7度及7度以上,需要采取緊急避險措施。橙色預警,預警終端所在地的預估烈度5度或6度,可能會有強烈震感,需要適當地避震。一般來講,4度及4度以下的烈度可能會有明顯或輕微有感,一般不會造成建筑物破壞。為了盡可能降低對社會正常生活的影響,目前預警終端對4度及4度以下的烈度不響應。對于有特殊需要的行業,地震部門可以提供專門的服務。
他強調,對于廣大市民來說,在收到橙色或者紅色預警的時候,要結合自己所處的環境采取相應的避險措施,請大家牢記正確的避震姿勢:伏地、掩護、抓牢。一旦發生地震,不要慌張,立即就近避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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